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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司: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农业司

  为研究促进和规范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问题,我们赴江西、江苏两省开展了实地调研。

  一、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当前,我国进入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建设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社会分工不断细化的必然结果,也是加快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由于农业产业链长、环节多,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包括生产服务、加工服务、流通服务、金融服务等方方面面,其中加快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发展的要求尤为迫切。

  (一)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是解决“谁来种地”问题的现实选择。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转移,农村劳动力以“三留守”人员为主,农村空心化、老龄化的问题日益突出;农业生产兼业化、副业化的倾向日益明显;农村用工难、用工贵的现象日益严重。将来谁来种地,谁来确保13亿人口的粮食安全是摆在我们面前不可回避的问题。通过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以专业化、市场化的生产服务逐步替代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成为解决“谁来种地”问题的有效途径。

  (二)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的迫切需要。我国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小,生产标准化水平较低,农产品竞争力不高,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较弱。尤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加快推进,发展农业的要素成本和要素使用的机会成本还将不断上升。通过农业生产社会服务体系,利用分工协作的优势,一方面可以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和投入产出能力,带动农业节本增效和农民增收。另一个方面,可以将良种、良法等现代生产要素有效投入到家庭经营之中,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发展规模经营、集约经营,引导一家一户的生产向专业化、标准化、区域化发展,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三)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内在要求。随着农村经济形势的快速发展,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生产与大市场脱节的问题逐步突出。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可以在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由各类社会服务组织对一家一户农民的土地实行代耕、代种、代管、代收的统一生产,实现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组织化,是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内在要求。比如,江苏省宝应县农机插秧专业合作社为入社农民提供“八统一”服务,包括统一生产资料采购、统一机耕、统一育秧、统一机插、统一田管、统一机收、统一技术服务、统一收费等。合作社服务对象既包括当地种粮大户,也包括未流转土地的普通农户。

  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现状

  (一)发展迅速,服务主体日益多元,但定位不清晰、发展不规范,服务能力弱。目前,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呈现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多元化发展格局。多元服务主体的形成是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生产形势深刻变化条件下,由农民自发形成,有一定的内生性,体现了农民的实际需要,有较强的生命力,但是也存在着定位不清晰、管理不规范、服务能力弱、自身发展难等问题。

  (二)服务内容不断拓宽,但供需对接机制不完善、供需不平衡。随着农业生产经营社会分工的不断深化,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内容也不断拓宽,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特别是农机作业服务、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农村沼气服务等快速发展。各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也根据农民需要,结合各地实际创新服务机制。但由于从事农业生产的主体多,需求层次多,现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难以完全满足需求,仍然存在供需对接难度大,供需不平衡矛盾突出等问题。

  (三)扶持政策有所体现,但扶持力度不足、引导带动作用不充分。目前,我国各级财政实施了一些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政策措施,且政策作用正在显现。但是,从全国整体上看,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仍然不足,政策引导作用不充分,普遍缺乏顶层设计和有力的政策扶持等。

  三、进一步促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的建议

  总体思路是以市场为导向,将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按照“明确定位、突出重点、完善政策”的思路,推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推进现代农业组织制度创新。

  (一)明确定位,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按照市场机制的原则,科学确定农业生产服务各主体的职能定位、以“支持稳定、促进健全、鼓励放活”的不同要求有针对性地促进各主体发育完善。一是支持稳定公益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提高农业基础性公益性服务能力。二是促进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促进服务组织内生性发展。支持合作社生产与支持合作社服务并重,扶持壮大一批服务能力强、市场应对水平高、管理规范的合作组织。三是鼓励放活市场化服务组织,增强农业市场化多元化服务能力。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侧重粮食主产区。农业生产周期长、环节多,涉及的服务范围广,区域差别大,扶持政策必须突出重点。一是抓住关键环节。比如,水稻生产,从整地、育秧、插秧、用水、病虫害防治、田间管理,到收获、烘干等涉及多个环节,很多环节都需要社会化服务。把最紧缺、最需要的市场化服务通过政策撬动起来。二是侧重粮食主产区。在市场规律的作用下,农业生产要素将逐步更多地集中于比较效益较好的经济作物种植业、养殖业等。作为比较效益较低的种粮产业和种粮大户,更加迫切需要健全和完善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完善政策,加大现有政策扶持力度,弥补政策空白。一是继续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稳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完善体制机制,提高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为农服务能力。二是继续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政策。在加大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投入力度的同时,出台政策措施,优先支持农民合作组织承担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的涉农项目,提高合作组织自我发展能力。三是加大对市场化经营的专业性服务组织的支持力度。就目前发展趋势看,市场化经营的专业服务组织是将来开展社会化服务的中坚力量。应大力推动、鼓励和引导农民使用社会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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