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
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之际,财政部农业司召开农业生态建设工作座谈会,对今后全国财政支持农业生态建设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充分体现了农业司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高度重视、行动迅速。下面,我就十八大以来广东财政支持农业生态建设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思路作个汇报。
一、广东农业生态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的“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重要批示为统领,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线,坚持绿色发展,全省财政部门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初步构建了投入稳定增长、结构不断优化、机制不断创新、管理不断规范的具有广东特色的财政支持农业生态建设政策体系,大力推进农业生态建设,有力促进了我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成效初显:
(一)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绿色发展取得新动能。为深入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一号文精神,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并研究制定了《广东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新时期我省“三农”工作将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主线,以推进结构调整、绿色发展、创新驱动、农村改革,推动绿色优质安全和特色农产品供给进一步增加,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农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业资源要素配置更加合理,农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政策体系加快形成为主要目标,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广东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的主要政策抓手,我省积极组建省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重点支持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服务主体、发展绿色农林渔业、农林渔业新业态新产业等经营性股权投资项目。
(二)健全完善财政支农机制,财政引导农业生态建设提出新举措。一是积极推动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研究出台《广东省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以现有补贴政策的改革完善为切入点,从制约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入手,完善促进农业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二是统筹资金支持发展绿色、高效的现代农业。三是支持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12-2017年,全省建设1852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有效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四是推进水田垦造工作。全省按照“政府牵头、省级监管、市级验收、县镇组织、国企实施建设”的模式推进垦造水田,以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为实施主体, 鼓励社会资金参与项目建设,将垦造出的水田指标由省统一储备、调剂和交易使用,解决土地资源瓶颈问题,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促进我省经济可持续发展。五是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安排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鼓励生猪调出大县开展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六是推动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建设和海洋经济创新发展项目建设。
(三)创新体制机制,农业生态可持续发展取得新成效。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大力支持耕地质量提升、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等项目,以及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二是支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通过争取世行贷款、全球环境基金(GEF)赠款,省财政配套,企业及农户自筹,开展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主要支持环境友好型种植业示范项目,牲畜废弃物管理示范项目。三是支持渔民减船转产和休(禁)渔。四是支持渔业资源和濒危水生生物保护。
(四)大力实施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取得新进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实施绿色发展战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要求,2014-2017年省财政新增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新一轮广东大行动。一是加快实施四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开展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森林进城围城、乡村绿化美化等四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着力构建连接城乡森林系统的绿色廊道,提升森林质量和碳汇功能,推进城市增绿、身边增绿,构建优美宜居生态家园。二是坚持实施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我省从1999年在全国率先实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此后逐年提高补偿标准。同时,为规范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我省从2010年起统一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将国家级、省级和国有、集体公益林实行统一补偿标准、并账管理,初步构建了国家、省、市、县四级生态公益林体系,充分发挥了生态公益林固碳放氧、防风固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等方面的多功能效益。三是创新实施新的重点生态工程。部署推进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广州、惠州、东莞等7市先后成功“创森”。2016年省财政安排雷州半岛生态修复启动资金,重点推动雷州半岛建设热带季雨林示范林、桉树纯林改造、森林公园及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乡村绿化美化等重点示范工程。
(五)加强水资源配置,生态水利建设取得新突破。水资源的安全配置是绿色农业发展的关键一环,为支持我省水利改革发展,2011-2020年省财政统筹资金大力支持农田水利工程、千宗防洪治涝工程、千里海堤达标加固工程、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山区5市中小河流专项整治试点、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练江流域综合整治等民生水利工程。一是重点支持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建设,解决制约农田水利建设的“卡脖子”和“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重点支持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对列入规划的中小河流治理、流域综合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进行补助。三是在全省95个县全面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四是支持推进水利领域PPP方式建设。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成为国家第一批引进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项目之一。五是扎实推动河长制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铺开,全面构建具有岭南特色的平安绿色生态水网。
二、广东农业生态建设工作面临的困难
总的来说,十八大以来我省农业生态建设总体发展良好。但是,受当前社会需求结构矛盾突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足等因素影响,我省农业生态建设面临许多困难,如农业生产结构不够优化、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水平较低、农业生态建设欠账较多等。此外,我省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非常突出,粤东西北等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落后、财力基础薄弱已成为制约我省农业生态建设发展的最大瓶颈。具体体现在:
(一)粤东西北地区发展经济与农业生态建设的矛盾突出。与全国欠发达地区比,我省粤东西北地区经济发展明显落后于其他同类地区。以纳入原中央苏区规划的地区为例,我省梅州市与福建省、江西省等其他6个全境纳入原中央苏区规划范围的地级市相比,在GDP、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等主要经济发展指标上均排名较为靠后,其中GDP排名倒数第二、固定资产投资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均排名倒数第一。而粤东西北地区恰恰是我省农业生态建设的重点地区。
(二)粤东西北地区财力薄弱与农业生态建设责任不匹配。我省粤东西北地区财力薄弱,而农业生态建设的财政支出需求很大,部分地区财政运转面临很大困难,收支矛盾非常突出。
(三)省级帮扶已接近“天花板”,欠发达地区农业生态建设支出压力大。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全省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先后就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加快山区发展、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等作出重要部署,省财政不断调整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适当提高省级财力集中度,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省本级支出比重已多年持续下滑,2017年仅占省级总支出的25.5%,目前已很难再通过压减省级支出来增加对欠发达地区的帮扶,欠发达地区农业生态建设支出压力大。
(四)农业生态建设难度加大。随着我省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我省特别是粤东西北地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生态建设面临新老问题交织叠加、内外压力碰头汇聚的挑战。一是农业发展自然禀赋差,基础设施落后,农业生态建设基础薄弱,农业结构性矛盾不断显现。二是欠发达地区农业产业链条不完善,农业生产仍以千家万户分散经营为主,生产专业化、服务社会化、经营一体化程度较低,难以形成适度规模经营效益。三是助农增收的传统措施越来越乏力,促进欠发达地区农民持续较快增收的难度大。四是造林绿化难度越来越大,全省可用于造林绿化的地块越来越少,造林绿化空间拓展困难,同时森林资源管护压力大,局部地区存在石漠化、水土流失等情况,雷州半岛等区域生态修复任务艰巨。
三、下一步广东财政支持农业生态建设工作思路
党的十九大对今后一段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作出了部署,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下一步,我省农业生态建设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主动谋划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初步工作思路如下:
(一)突出支持绿色发展,明确农业生态建设的方向。坚持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在制定财政支农政策时,坚持把保护生态环境放在重要位置,不以牺牲绿水青山、污染环境为代价来发展农村农业,体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导向。
一是进一步推动落实国家《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方案》的各项要求。结合我省制定的《广东省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优化渔业补贴支持方式、完善林业生态支持政策、探索建立海洋和湿地保护补偿制度等,完善促进农业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
二是支持高标准谋划建设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集中力量在粤北地区的韶关、清远市北部开展试点,高标准、高水平打造若干个集中连片、规模较大(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生态保护区,实施强制性保护措施,全面停止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和生产生活活动,实施生态移民搬迁和生态修复工程,不断增强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功能,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筑牢粤北生态屏障。
三是继续支持绿色农业发展。大力支持耕地质量提升、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等项目,以及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大力支持绿色高产创建示范县建设、节水灌溉、设施农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渔民减船转产、休(禁)渔和渔业资源保护。
四是进一步健全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稳步开展生态公益林区域差异化补偿机制。
五是大力推进水生态治理。支持推进中小河流治理(二期)、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工程、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等。
(二)突出支持乡村振兴,夯实农业生态建设的基础。十九大报告首次将乡村振兴提升到战略高度,乡村振兴是开展农业生态建设的重要基础。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我省目前正在大力推进2277个省定相对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补齐我省农村建设短板,进一步夯实我省农业生态建设的发展基础。
(三)突出吸引社会资本,拓宽农业生态建设资金来源。按照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的意见和方案,省财政通过组建省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稳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等方式,吸引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绿色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水利设施等我省农业生态建设的重点领域,促进形成多方参与、共同投入农业生态建设的良好格局。
在财政部和中央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广东农业生态建设工作成效初显,但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行动,明确责任,将吴司长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全省农业生态建设工作中,进一步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开创农业生态建设新局面。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