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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利用地方政府债务额度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脱贫攻坚

  2017年6月15日 来源:农业司(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确保增加农业农村投入,经国务院批准,近日财政部发文通知地方财政部门,建议在2017债务限额内安排不少于1200亿元,由地方政府统筹支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脱贫攻坚。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政策改革和完善的主要方向。根据2017年中央1号文件确定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建议地方安排不少于600亿元债务资金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节水两项工作。其中:300亿元债务支持农业结构调整,主要用于优势特色产业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各地优势特色产业提质增效,促进提档升级,把地方土特产和小品种做成带动农民增收的大产业;300亿元债务支持农业节水,重点支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规划》、《“十三五”新增1亿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实施方案》等农业节水规划的实施。 

  脱贫攻坚已经进入攻克最后堡垒的阶段,剩余的都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难度越来越大。为拓宽扶贫资金来源,中央财政在优化支出结构,2017年增加安排200亿元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达到861亿元的基础上,建议地方安排不少于600亿元债务资金支持脱贫攻坚,促进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 

  财政部要求,各地要合实际情况,将地方政府债务额度优先用于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并切实做好政府债务举借工作,强化政府债务项目管理,加强债务资金监管,发挥好政府债务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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