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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安排8省市2016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奖励资金6.4亿元

2017年6月5日 来源:农业司(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助力贫困县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从2016年开始,财政部牵头开展了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明确将中央和省市级相关财政涉农资金的配置权、使用权完全下放到试点贫困县,由贫困县依据当地脱贫攻坚规划,区分轻重缓急确定重点扶贫项目和建设任务并安排好相关涉农资金。

  试点开展一年多来,在中央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各地围绕脱贫攻坚目标,把握政策机遇,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整合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961个贫困县开展了整合试点,其中,片区县和重点县792个(占全国832个片区县和重点县的95%),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级财政涉农资金总规模超过3200亿元。

  为更好地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关于“中央财政通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整合成效好的省予以奖励”的要求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对整合试点的综合考核结果,近日中央财政在分配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专门安排6.4亿元,对2016年开展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成效较好的安徽、河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和甘肃等8个省(市)进行奖励,每省(市)0.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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